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答
〖壹〗 、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答汇总如下:纳税服务相关措施 政策落实与宣传:税务机关通过优化信息系统、简化操作程序、加强内部培训,确保“六税 ”“两费”等十二项支持疫情防控的税收政策及时落地 ,并通过线上渠道(如电子税务局、税务公众号)开展宣传辅导,帮助纳税人应享尽享。

〖贰〗 、发票勾选确认税控设备在手中:若税控设备在纳税人手中,则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正常勾选 。有CA证书但设备不在手中:若税控设备不在纳税人手中,但是纳税人有CA证书 ,则能够通过电子税务局跳转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。
〖叁〗、纳税人可放弃减税,按3%开具专票,且放弃后不影响其他业务享受优惠(《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第七期)》)。特殊情况:5%征收率业务不得享受1%优惠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适用5%征收率的业务(如出租不动产) ,必须按5%开具发票,不得选取1%或3%。
〖肆〗、其他收入的优惠适用未开具3%征收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其他应税销售收入,仍可适用减征政策 ,即按1%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 。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发布的《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第十期)》第5问明确指出,小规模纳税人仅需对开具3%专票的业务按原征收率申报,其余业务不受影响。
疫情期间出台了哪些税收新政策?
在疫情期间 ,我国出台了以下税收新政策: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: 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: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,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。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: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。
疫情期间,餐饮住宿 、旅游娱乐、文化体育等生活服务行业收入免征增值税 ,该政策出自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《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》(2020年第8号),属于临时性扶持措施。
运输收入免税:纳税人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服务收入,免征增值税。服务行业免税: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、生活服务(如餐饮 、住宿)及居民必需物资快递收派服务收入,免征增值税 。
疫情期间如何享受减免税优惠?10个问题全明了~
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收入免税: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 ,免征增值税。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具体范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,其中包括医用酒精。若企业运输医用酒精,其运输收入可按政策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,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,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。
问题1:危货运输企业运输医用酒精能否免征增值税?根据8号公告,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。医用酒精已被列入《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清单》 ,因此运输医用酒精的收入可享受免税政策。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,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。
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个人所得税,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。其中 ,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申报的,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暂不扣划个人所得税,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划缴。









